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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硫地区钻井液的PH值要求控制在9.5以上

发布日期:2016-07-08 10:52:23 打印

    发生硫化氢泄露,必须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及时处置。 

    1、在井架进口、井架上、钻台边上、循环系统等处设置风向标,一旦发生紧急情况,作业职员可向上风口疏散。 

    2、在钻台上下、震动筛、循环罐等气体易于积聚的场所,安装防暴排风扇以驱散工作场所弥漫的有害、可燃气体。含硫地区钻井队应配备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。 

    3、在含硫地区钻井、生产班当班职员每人配一套空气呼吸器,另配一定数目的公用空气呼吸器,并做到人人会使用、会维护、会检查。钻井队钻井技术职员负责防硫化氢安全教育,队长负责监视检查。 

    4、含硫地区钻井液的PH值要求控制在9.5以上。加强对钻井液中硫化氢浓度的丈量,充分发挥除硫剂和除气器的功能,保持钻井液中硫化氢浓度含量在每立方米50毫克以下。 

    5、当有硫化氢含量超过每立方米20毫克的安全临界浓度时,工作职员应佩带空气呼吸器,不答应单独行动,派专人监护现场。 

    6、钻井队在现场条件不能实施井控作业而决定放喷时,放出自然气烧掉,防止自然气与空气混合比达到爆炸极限。放喷点火应派专人进行,点火职员应佩带空气呼吸器,在上风方向远程点火。 

    7、一旦发生井喷事故,应立即上报油气田主管部分;若发生井喷失控事故,24小时内上报团体或股份公司。 

    8、井喷发生后应有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医护职员和技安职员在井场值班。 

    9、控制井喷后,应对井场各岗位和可能积聚硫化氢的地方进行浓度检测。待硫化氢浓度降至安全临界时,职员方能进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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